今天,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强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的业务经办流程,该厅日前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规程》,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服务规程》,社会保障卡申领方式分为本人申领和代办申领。社会保障卡代办申领包括以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居(村)委会、街道社区网格等代办单位批量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社会保障卡须由监护人代办。行动不便或居住外地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社会保障卡申领办理形式分为网点申领和网上申领。网上申领是指申领人通过海南省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海南一卡通APP、合作金融机构网上渠道等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领社会保障卡的行为。网上申领仅适合于本人申领方式。社会保障卡发放方式包括网点发放及上门发放。上门发放适用于代办单位申领人数较多,或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发放社会保障卡的情形。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方面,《服务规程》明确,领取实体社会保障卡后,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将为持卡人同步生成电子社会保障卡,并发放至海南一卡通APP等同步申领渠道,持卡人实名注册并登录后即可正常使用。持有电子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可通过“亲情服务”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家庭成员代领电子社会保障卡。
据悉,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银行账户激活、应用状态查询、信息变更、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注销等事项“全省通办”。同时,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补领换领换发、临时挂失、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跨省通办”。(记者陈歆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