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海口市水安全保障方案(2021-2035年)》明确,将全面提升海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水安全保障能力。《方案》提出,到2025年,海口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92亿立方米,城区地表水供水能力114万立方米/天(不含一体化设备),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114万立方米/天。

《方案》全面分析了海口水安全保障能力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了未来15年海口水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水安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坚强抓手。其中,近期以补短板为主,加快推进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中期全面补齐水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远期以全面完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务工程提质增效为目标,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实现水务现代化。

《方案》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自贸港建设为总牵引,聚焦全市水务短板和薄弱环节,从供水安全、防洪安全、水生态安全、水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等方面科学提出了构建供水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防洪(潮)排涝安全保障、现代化水安全监管等四大方案。

《方案》从水资源保障、防灾减灾、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3个领域共谋划21项重大工程和40项一般工程,构建骨干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网络;通过实施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行动等5大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人民对水务服务的获得感。

近期目标(2021-2025年)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92亿立方米,城区地表水供水能力114万立方米/天(不含一体化设备),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114万立方米/天

中期目标(2026-2030年)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50亿立方米,城区地表水供水能力131万立方米/天,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140万立方米/天

远期目标(2031-2035年)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0亿立方米(按实际下达指标控制),城区地表水供水能力144万立方米/天,城市污水厂处理能力165.5万立方米/天(记者龙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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