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截至12月15日,海口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总体良好,一级优为270天,二级良为72天,三级轻度污染为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2021年海口市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06,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海口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个,1-11月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截至12月17日,海口市已对寰岛、海口倾废区、南港和荣山寮等4个市控点位开展监测,结果表明市控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0个近岸海域国控点位及5个省控点位,均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总体水平为一级(好);完成区域噪声117个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全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6分贝,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
禁塑工作成效明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3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13万家次,立案713宗,结案583宗,罚款人民币175.81万元,有力打击违法行为。(记者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