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8年谈判、15个成员国不懈努力,于2020年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终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覆盖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将正式拉开帷幕,扬帆起航。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RCEP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作为最早签订协定的非东盟成员国,中国对这一天的到来秉持期待。而RCEP八年磨一剑的诞生历程,更让这份期待显得历久弥坚。
这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贸易体系新一轮重构,向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注入中国动力的一次积极尝试。RCEP作为中国构建全球高质量自由贸易网络的重要基石,也将为中国乃至亚洲在全球贸易规则制定的激烈竞争中争取战略主动。
这一点,在当前世界经济秩序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波及影响尚未褪去的背景下,显得极为重要。
于世界经济而言,RCEP无疑将为饱受冲击的亚太及世界经济注入丰沛动能,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机遇。
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打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阴霾,更主动且直接表明了抑制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亚洲态度。与此同时,也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勾勒了可见的发展未来。这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克服跨区域经济发展障碍,更为实现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共同体建设带来了新预期。
于中国经济而言,积极推动RCEP的落地实施,注定会对提升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话语权和贡献中国智慧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对畅通“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完善产业链、拓展新市场空间大有裨益。
可以说,RCEP实施赋予的契机,对中国和世界经济而言将形成“双赢”局面。
在充分紧抓RCEP实施契机的同时,积极为全球贸易注入中国动力的我们,必将受益于来自亚太地区市场的提振,共促内外需重回良性轨道。这无疑客观形成了中国与RCEP各成员国间,基于RCEP框架体系下辅车相依的紧密联系。
在政策推进层面,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无不体现着鼓励全国各地积极紧抓RCEP战略机遇,将利好政策逐层下放,确保惠及各级市场主体的导向。实际上,我国从中央政府层面推动有关政策落实,积极对接RCEP有关要求的努力从未间断。其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RCEP也呈现从“年头提出、年尾呼应”的“巧合”。
这也客观彰显出推动RCEP落实贯穿全年的重要地位。
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对协定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85%已做好履约准备,并对下一步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作出部署。11月,商务部对外明确宣称,共701条约束性义务,涉及服务开放、投资保护、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各主管部门已经做好了上述义务的履约准备。
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RCEP生效后的实施工作,提出鼓励企业用好RCEP相关规则扩大进出口、力促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建立自贸协定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和专家队伍、继续推动协定更多成员生效实施和协定机制化建设等四项要求,旨在支持企业抓住协定实施契机,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无论是迎接协定正式生效准备工作的稳步有序,还是对协定生效后实施工作的未雨绸缪,都始终围绕利好经济发展的核心宗旨。唯有发展才能真正为全球贸易注入源源不断的中国动力;唯有坚定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国才能从中不断受益,助力实现自身的永续高质量发展。
未来,RCEP的规则体系与治理结构还需要由亚洲成员经济体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以期为全球自由贸易与经济增长作出更多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