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据悉,海口已上牌电动自行车无需重新上牌。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3月15日结束。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2022年3月15日之后购买的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车辆所有人可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登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在线预约后就近现场办理登记上牌。办理形式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公布。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海口、三亚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重新上牌。

海南公安交警部门提示,以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电动自行车号牌,撤销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处二百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收缴号牌,处二百元罚款;买卖、伪造或者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盗抢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记者赵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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