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从2022年2月10日起试行。
该局表示,《办法》是在海医附一院、二院,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四家医院试点日间手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管理,首次向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放日间手术备案,以方便患者就医,减少就医费用及间接支出。
实施条件与范围
日间手术是按照诊疗计划在24小时内完成入、出院的手术或介入治疗(不包括门诊手术及门诊介入治疗),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一般不超48小时。
《办法》规定,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有核准登记与开展手术相一致的诊疗科目,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等辅助科室和设备。
有完成相应手术操作、诊疗能力的本院注册医师。有经过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与之相适应的其他专技人员。
设置独立日间手术中心或在现有手术室预留手术间,能满足日间手术组织管理要求,有专职人员负责统一管理日间手术患者。
能够有效开展手术麻醉及麻醉恢复期监护;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具备供氧系统、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监测仪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重症监护室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病床不少于6张;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能够开展有创颅压监测项目和有创呼吸机治疗;有院内安全转运重症患者的措施和设备;具备经过专业培训、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能够满足危重患者救治需求。
医保支付与结算
《办法》对日间手术医保支付与结算标准进行了明确。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日间手术费用,包括术前7日内门诊费用和本次住院费用。其中门诊费用是指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且与本次日间手术治疗直接相关的门诊术前检查检验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应履行告知义务,经患者同意后及时为患者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后7日内住院开展日间手术治疗。已办登记手续,但因各种原因未行日间手术的,相关费用按普通门诊相关规定结算。
经备案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日间手术费用,按现行医保住院报销政策,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已建立打包支付标准的日间手术病种,按收付费标准执行;除价格波动大的高值耗材费用标明纳入“除外内容”支付外,医疗机构不得另收费。
列入按病种打包付费管理的日间手术病种,全省采取同病同价;医疗总费用超出打包收付费标准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超出标准床位费的部分由患者另付。参保患者按医疗服务项目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除床位费超标准患者自付部分,对患者按项目结算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与按病种打包医保支付标准付费后的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收费。
加强对日间手术病种的日常管理
《办法》要求,医保定点医院应加强对已备案的日间手术病种的日常管理。
凡接诊主要诊断/手术操作符合日间手术病种临床规范准入条件的,患者同时患有其他合并症或并发症,但在日间手术住院期间不需要治疗处理的,均可纳入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管理。
日间手术病例诊疗过程应严格按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日间手术病种临床规范,制订临床诊疗方案,实施检查检验、药物治疗和使用医用耗材,如主要诊断或主要治疗方式改变应退出日间手术,按普通住院患者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不得有规避临床规范管理的行为发生。 (记者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