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150多项政策密集出台,由“贸易+投资+财税金融+人才+航运航空+数据流动”等搭建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自由贸易港“四梁八柱”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建立。
贸易更趋自由便利——商务部等部委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交通工具及游艇、生产设备“零关税”以及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出台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海关总署支持设立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和三亚凤凰机场保税物流中心。前三季度,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年度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
投资更趋自由便利——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出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和鼓励类产业目录。
跨境资金流动更趋自由便利——落实“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人员进出更趋自由便利——在全国率先出台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开放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38项,单向认可境外职业资格219项。今年前三季度引进人才15万人,同比增长99%。
运输来往更趋自由便利——财政部等部委出台启运港退税、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免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等政策。交通运输部出台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事特区的意见。
数据流动安全有序——工信部等部门支持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和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