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将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实施方案》明确四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
在健全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方面,我市将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打造综合监管网络,开展市药监局派驻片区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打造药品监管“天津模式”,同时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市一体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格局。
在加快药品监管能力提升方面,我市将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并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同时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实现对外科植入物和物理治疗领域医疗器械品种检测100%全覆盖,对我市批准的医疗器械品种检测覆盖率达85%以上。
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方面,我市将提升药物警戒水平,提高监督抽检能力、风险分析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深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构建天津市药监数据平台,建立药品监管数据管理机制。
在推动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方面,我市还将提升标准管理水平,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和区域间协作交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生物制品发展,并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服务水平。(记者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