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推进多行业试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扩大试点范围。
《通知》要求,逐步扩大其他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结合我省生态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的实际,开展天然橡胶加工、生猪养殖、生活垃圾焚烧、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制药等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查研究,逐步扩大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企业范围。
要做实试点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批确定环境污染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生产规模较大的石化及造纸行业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行业,应当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做到全覆盖。
此外,根据《通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防控、保险事故赔偿的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管理处置。根据我省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的特点和风险保障需求,逐步优化完善保险条款,提升保障力度。完善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损害鉴定评估流程及标准,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质效。(记者周晓梦实习生董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