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着力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质量,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
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均等化的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日益完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广覆盖的服务功能和体系不断强化,就业创业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更好满足市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深入推广,服务事项经办更加便捷高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就业服务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强化就业失业管理提升服务覆盖面。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职能,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或就业地)进行失业登记。
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就业带动力。实施创业扶持行动,多举措开展创业服务,“十四五”期间开展创业服务300万人次。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服务质量管理,增强创业平台承载能力。加强融资服务,探索“孵化+创投”“天使投资+创新产品构建”等孵化模式,帮助更多创业者解决资金难题。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亿元。
开展精准招聘提升岗位供给量。依托各级各类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加大招聘信息归集力度,利用现场经办、电话服务、网络登记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采集归拢岗位信息。构建以河北公共招聘网为载体的公共招聘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依据服务对象需求,匹配推送岗位信息。广泛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招聘对接活动。
突出服务重点提升帮扶主动性。完善重点群体主动服务机制,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强化精准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主动联系,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指导服务。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安置区设立就业服务站点或专门服务窗口,实施精准帮扶。
把握市场需求提升培训针对性。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十四五”期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70万人次。深入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围绕全省12大主导产业和107个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实施“高精尖缺”技能人才专项培训计划。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现培训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
聚焦重大任务提升服务保障力。优先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就业服务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发展格局,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地域特色的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全力服务重大改革事项,实施专项用工指导和就业帮扶。
完善信息系统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加强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相衔接的统一受理经办平台,打造“大厅+网站+APP+自助”一体化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