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宣城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在大力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着力构建“物质+服务”照料服务体系,有效改善特困人员生活和居住状况。

宣城市强力提升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照护能力,该市90家农村敬老院均与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设立标准化医务室,定期安排医生开展巡诊工作。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供养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床位,目前该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9571张。截至目前,该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7%。同时,该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逐步更换非防火装饰材料,更改整理供电线路,规范配备消防器材,统一设置火灾报警器,并与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签订了消防维保协议。

宣城市聚力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照应问题,按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补贴标准。同时,整合该市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优先将符合条件的2814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政府购买第三方上门开展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

该市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照料协议的基础上,建立走访联系制度,定期查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对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实行包保责任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该市还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改造范围,2021年完成11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适老化改造。

为破解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缺乏家庭成员照料护理难题,从2020年起,宣城市7个县(市、区)相继与保险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为全市14094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参保人员。根据规定,赔付标准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元/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元/天。(记者 张敬波 通讯员 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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