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程推动,聚焦长效清洁管护机制建立,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人居环境问题,为乡村按下“美颜键”,让千村万户换了面貌。

因地制宜,在行动内容上有新拓展。漳州市结合全市实际,在“三清一改”的基础上,增加了改“农村三线”(通信、供电、有线电视线路),并制定了《农村“三线”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通信线缆、电力线缆、广播电视线缆整治标准和实施步骤,奖补102个村,共300万元,着力打造“干净天际线”。同时,紧密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如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杜绝化粪池尾水直排,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泰区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入选全国典型范例,是全国九个模式之一。

有效实施,在推进方式上有新举措。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四堆”村庄清洁与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广大农村中长期存在的建筑垃圾堆、生活垃圾堆等存量。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无死角”管理,建立“路长+段长+户长”三级网络,积极动员群众,有效解决村庄清洁“谁来做”的问题。根据各个季节特点,部署专项战役,如秋冬季节,针对全市农业生产特点,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专项行动;春节期间,结合闽南农民群众生活习惯,开展“人人动手搞清洁、干干净净过新年”专项行动。并将村庄清洁行动列入乡村振兴、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等内容实施考核,促进村庄清洁常态化。

群策群力,在发动群众上有新办法。漳州市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绩突出村评选,对20个实绩突出村进行财政奖补,每个村发放奖补资金15万元,共发放奖补资金300万元。会同市妇联联合开展寻找“美丽庭院”活动,动员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通过做实“美丽庭院+”文章,带动乡村振兴“大家兴”。全市寻找市级美丽庭院1977户,实现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全覆盖。各地根据当地情况,分别以县、镇、村为单位设立村庄清洁行动日,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建章立制,在长效常治上有新作为。漳州市制定《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漳州市农村保洁员管理暂行办法》,实现经费、人员、工资“三个落实”。落实市、县两级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标准分别不少于每人10元/年,落实农村常住人口每500人配备不少于一名保洁员标准。制定出台了《漳州市村庄清洁规范和要求》等规范,落实村庄清洁常态化。结合乡村振兴、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等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如云霄县开设“人居环境整治曝光台”,实行每周一曝光、每月一考评,通过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工作落实。除此之外,漳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高效利用整市推进行动。目前,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林振福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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