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海南省供水供电供气供网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近日印发《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便利化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4月1日起施行。
《方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涉及供水、供电(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以下)、供气、供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
《方案》提出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编制、统一网上办理、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现场踏勘、统一投入界线。其中,统一网上办理方面,对涉及外线施工报装需办理行政审批的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窗口,鼓励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统一办理时限方面,水电气网报装接入环节优化为无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受理、施工接入),2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实时完成申请受理、2个工作日完成施工接入);有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申请受理、踏勘审批),8个工作日完成报批(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踏勘设计3个工作日,审批4个工作日)。
在行政审批环节,《方案》要求,属地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县政府指定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优化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审批,积极实行“零审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即时办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多审合一、联合审批制等,由属地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县政府指定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