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订的《海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实施。《预案》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提升海南海上搜救管理运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海上搜救应急联动体系,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可靠的海上应急保障。

上一版《预案》于2011年4月17日发布,作为海南省政府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对于规范、指导全省海上搜救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自上一版《预案》发布实施以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密切配合,共组织开展海上搜救行动1300余起,出动各类救助船艇4300余艘次、飞机360余架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6200余人,救助成功率达94.9%,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海南海上搜救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任务要求,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海南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组织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

新修订的《预案》主要新增或调整了4项内容:一是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对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成员单位由原34家增加至55家;二是更好适应有关国家政策及法规要求,新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海上搜救工作原则、海上搜救中心定位、指挥机构指挥层级等内容;三是优化应急处置流程,简化响应启动程序,建立重(特)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会商机制,增加应急工作组,明确不同层级指挥人员岗位职责,在搜救行动的相关程序中引入专家评估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专家在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四是优化结构及内容,增强可读性、可操作性。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吴平生表示,下一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预案》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海南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与各搜救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海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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