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被列入国家碳监测试点五个基础城市之一,将重点开展城市温室气体和碳汇监测评估。下一步,丽水将先行先试构建基础城市碳监测网络,提高地方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精准性,有序实施基础城市碳源和碳汇监测,研究探索碳监测评估工作模式和数据应用,全力保障丽水率先建成“中国碳中和示范区”(净零碳城市)。
丽水市碳监测评估阶段任务将包括试点建设阶段(2021年-2022年)、探索研究阶段(2023-2025年)。其中,试点建设阶段将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站点、无人机+走航车监测方案编制、仪器设备选型等工作,完成城市站点建设工作,并报送阶段性试点监测报告。预计2022年6月,丽水将开展城市大气地面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和碳同位素监测;2022年底,完成及时上传监测数据、总结试点监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