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合肥市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导则(试行)》。记者在导则中看到,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共建筑出入口将设置自动人体测温装置,公共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门禁系统、电梯宜采用无接触控制方式。
既有建筑改造优先采用“四新”
根据导则,既有建筑改造应遵循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涉及重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既有建筑改造,应进行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评估。既有建筑的整体改造、局部改造、建筑内部装修及单项改造等改造,不得降低改造建筑及周边建筑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使用性能水平,不得侵害他人权利。既有建筑改造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尽量保留既有建筑中有利用价值的结构与空间体系、设施和构件等。
既有建筑改造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升绿色技术性能。涉及传统工法或传统工艺的建筑改造时,应尊重地方特色和文化。改造过程中应避免破坏原结构承重构件,如确需改动的,应对其进行有效加固和处理。既有建筑屋顶绿化改造,及增设太阳能、照明、通风等屋面设施时,不应降低屋顶承重安全和防护安全,不应破坏防雷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儿童活动场所、儿童照料和少年儿童培训场所等人员密集、潜在危险性大、消防性能要求高的场所的既有建筑整体改造,应按现行规范和标准设计。既有建筑局部改造增加“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医疗、旅馆及类似使用功能”“商店、图书馆、展览、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时应执行现行规范和标准。原敞开式楼梯间和防火性能局部改造难以实现时,应对建筑进行整体改造。既有住宅建筑局部改造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严禁改造为餐饮、机械加工、宠物医院、娱乐场所、棋牌室、健身房等影响居住环境的项目;严禁改造为建材库房、危化品生产加工存储、危废品存储等易燃易爆炸影响居住安全的项目。
公共建筑宜用“无接触控制方式”
导则指出,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遵循简洁、高效、健康和适宜的原则,倡导简约适度的装修风格,避免过度装修;宜选用可循环再生利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合理利用既有建筑构件、设施。对工业建筑的改造利用宜采用原有建筑材料、制品和设备,最大限度的体现建筑原貌。
在既有公共建筑改造方面,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当屋顶增设天窗时,应采取遮阳措施。大型公共建筑入口处设置门斗或挡风廊,建筑设置保温门、小型公共建筑设置自动门;门窗合理设置外遮阳措施。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与周围景观协调。既有建筑场地内应合理设置绿化用地、透水地面、下凹绿地等控制场地径流技术措施。公共建筑出入口应设置自动人体测温装置。场地主要出入口、门禁系统、电梯宜采用无接触控制方式。
鼓励设置防止高空抛物监控设施
在住宅小区改造方面,小区总体规划改造要注重交通流线设计,原则上做到人车分流。机动车位及公共停车位宜按照当地规划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配置,并按规定要求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非机动车宜就近设置集中停放点,停放点宜具有遮雨措施,并配套电动车充电设施。地下车库出入口临近住宅时,不宜正对居住空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出入口坡道应设置隔音和防雨水罩棚。
鼓励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住宅外窗应提高安全性能,优先选用平开窗,配设防坠设施。底层住宅外窗以及开向楼梯间、走廊的外窗,宜采取防盗或报警措施。小区周界宜设置电子围栏等入侵报警系统,内部主要通道、小区出入口、单元出入口应安装昼夜型高清监控摄像机。单元门宜安装人像、刷卡一体门禁系统。宜设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厨房宜设烟感报警装置;以燃气为燃料的厨房,应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门装置。宜设置防止高空抛物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