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我市已完成2021年河湖环境专项整治任务,累计排查整治全市问题河湖(沟渠、坑塘)3374条段(个),清理水面漂浮物12.3万平方米、堤岸垃圾2.8万立方米,清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37个、沿河旱厕185个,清理违规渔船183条、网具775件,查处沿河违规放生、排污、围垦河道、破坏堤防、乱泼乱倒等行为119起,全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提升。

据了解,我市自今年3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河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清理整治冰冻期后河湖水面漂浮物、违规渔船、捕鱼网具为工作重点,解决河湖垃圾、管护长效机制不落实等痼疾。

为巩固整治成果,全市各级河湖长制管理部门将对河湖(沟渠、坑塘)水面漂浮物、堤岸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旱厕等突出水环境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同时加强监督执法,严禁非法放生、非法排污等行为发生。各区各部门还将针对河湖长制日常运行中考核、监督、管理、执法、保洁等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漏洞,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运行顺畅,河湖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落地见效。(记者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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