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再有珠江畔“靓地”将迎来更新改造。位于广纸地块旁的联星村(南箕社、东方红社)改造正式“招亲”。7月12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广州市海珠区联星村(南箕社、东方红社)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透露联星村(南箕社、东方红社)更新改造的一系列时间表。该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47.71亿元,竞得人要确保203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

珠江畔广纸旁,以南箕村范围为基础

此次更新改造范围以海珠区南箕村的范围为基础,东至石岗路,西至广州造纸厂围墙边,南至珠江边,北至南晖路的区域。毗邻广纸地块、保利花园等,周边有地铁广佛线以及在建的地铁11号线。该项目片区居民有居民1079户,户籍人口2805人。现状建筑很多是村屋仓库,改造后人居环境将大为提升。

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确定为竞得人,负责对交易发起人提供的城中村项目进行全面改造,按照政府批复的改造方案实施。该项目改造投资总金额约为47.71亿元。

按照《公告》,该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公告》还提出,竞得人应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和承诺书,明确产业导入的内容与要求,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导入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其中要求,引入企业的行业地位、产业类型及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下列条件之一:全球2000强、央企或中国500强、上市公司(含新三板精选层和创新层企业,以及其他新三板高新技术企业)控股公司2家,成立的公司方向为:现代商贸、文化创意和孵化器等;且改造期间营业收入、税收等经济指标不低于海珠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引进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参考标准,且不低于改造范围内改造前的税收密度。

□ 竞得人需承建广州塔景区周边整治公益项目

《公告》对竞得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改造完成后,保证可供产业招商的商务、商业性质物业载体的达产营业收入、税收等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同地段国有储备用地引入产业项目准入条件的50%,保证项目建成后产业导入有实质性成效。

竞得人应按照安置地块优先于融资地块的顺序优先安排,先建设复建安置区,后建设融资区。建设融资区时,应按照不低于当期复建安置区建筑面积和融资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先行完成复建安置区的建设。按照优质中学和三级医院规划配建学校和医院及其配套设施,并按要求引入教育、医疗资源。

竞得人还要承建海珠区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第一批,项目金额5500万元)及广州塔景区周边整治项目(项目金额1000万)公益建设项目。竞得人要按照市、区下达的任务节点要求完成改造各项工作,确保2025年12月31日前回迁安置房开工建设,203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列出了各具体节点任务,其中要求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占地面积约2公顷的集体物业地块拆除工作,作为复建安置房启动区。这也意味着,如果顺利的话,联星村(南箕社、东方红社)更新改造将在今年10月31日前打响头炮。

此外,按照时间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范围内环岛路位上集体物业拆除;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环岛路位上私人房屋拆除;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片区策划方案、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审批;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完成补偿安置方案表决并启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全村改造范围内房屋的签约率达到50%以上;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首期安置地块上的房屋拆卸;2024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签约工作,首期安置房开工建设;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置地块上的房屋动迁交房。

参与企业要在北上广深“操盘”过旧改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公告》对交易申请人资格设定了一系列要求。其中要求,企业要实缴注册资本(股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等,2020年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总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5%,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

申请参与此次更新改造的企业必须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国家一线城市完成或正在推进至少1个城市更新全面改造项目。

企业还要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三年累计竣工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公告》还要求企业必须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企业在海珠区开发的房地产等项目中,不存在未移交公建配套设施及不配合征地拆迁的情况。

(记者:廖靖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