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排名全国前列的基础上,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福州市委市政府落实福建省委巡视提出的相关要求,将同步同标准加快推进省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扩大福州市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根据全面提升福州市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方案,六城区、闽侯县及高新区将在本月完成对辖区省属单位及自管小区的全面摸排,明确垃圾分类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
市城管委有关人士介绍,属地政府作为推进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要按照摸排情况,主动对接指导省属公
共机构(场所)建设配齐垃圾分类设施,开展分类宣传志愿活动,并与属地同标准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省属单位自管小区由属地街(镇)负责配齐四分类垃圾桶,建设垃圾分类屋,省属单位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屋及大件垃圾投放点选址等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中央驻榕及省属公共机构应同属地标准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类设施建设上,应自行配齐四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应建设垃圾分类屋,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和垃圾
分类宣传栏;分类作业管理上,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点监督管理,与辖区收运企业签订协议,做好收运对接,建立分类台账。
市城管委会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属地政府垃圾分类的月绩效考核,同时联合市效能办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效能督查。
市城管委还将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抽查,并将省、市属单位及自管小区统一列入全市“十佳十差”垃圾分类评比,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曝光。(见习记者陈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