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了解到,近日,广州市贯彻实施新版《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全面清理了医疗机构自行拓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实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编码、统一列入目录。

新版目录与配套文件

同步实施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广东省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面规范,统一编码,统一列入目录,制定并公布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省新版目录》),同时,配套文件确定了《省新版目录》中转归项目无价格的213个项目的全省参考价。

广州自2021年8月15日起,同步实施新版目录和配套文件,实施对象为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施内容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

万余项医疗服务

收费编码统一规范

在统一编码、统一项目的原则下,广州对照广东省新版目录规范,不增减项目,不调整价格,对原4000余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无编码标准的“包括”“加收”“减收”等项目进行了规范统一拆分,形成新版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7000余项);同时,对全市范围内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特需项目、六岁以下儿童加收等项目(5000余项)同步规范赋码,实现了国家、省、市编码的精准映射。

实施新版目录后

部分费用价格降低

实施新版目录后有什么具体变化,对参保人有哪些影响呢?医保方面解读称,首先是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政策不变。实施新版项目目录,主要是对医疗服务项目编码进行了全面规范,不影响原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仍按照公立与非公立的区分,执行相应价格政策。

其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也保持不变。广州实施新版项目目录,一是未增设项目,仅对照匹配省目录项目;二是未调整价格,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变,原省目录无价格的213个项目执行省参考价。

不过,实施新版目录后部分医疗服务费用是有所降低的。由于实施新版项目目录,全面落实“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等价格要素规范,更加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更加明晰医疗服务项目边界,部分医疗服务费用有所降低。比如,“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加收(使用螺旋扫描)”等加收项目,计价单位由“部位”改为“人次”,对于同时进行2个部位以上的CT螺旋扫描加收的患者,医疗总费用有所降低。又如,手术项目中的各类探查术、肠/盆腔粘连松解术等项目规范为“仅独立开展本手术可收费”,解决了医院部分诊疗服务收费不规范的问题。

最后,实施新版目录还使得广州市的医疗服务新技术项目获得推广。《省新版目录》中含有213个医疗服务新技术项目,其中由广州转归省目录的约占90%,包括了“ECMO安装术”“头颈部高血运肿瘤血管内栓塞术”等高技术水平急需开展且有重要临床诊疗价值的项目。广州实施新版项目目录,对以上213个项目价格统一落地,执行省参考价标准,将加快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百姓。(全媒体记者周洁莹通讯员穗医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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