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围绕解决好“一老一小”的民生问题,向公众解读近期正式印发实施的《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广西60岁及以上人口达836.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69%,桂林、柳州、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地老龄化率已超过17%,尤其是桂林市已超过20%。为此,养老托育服务工作是广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
目前,我区养老托育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自治区通过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建成了10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院、100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179家,机构养老床位数9.2万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多家,农村幸福院等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近1万处。二是托育服务逐步规范。2019年10月,我区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9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我区托育机构的设置、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同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十三五”期间,我区率先在全国创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土地、投融资、税费等优惠政策,12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后评定200家等级养老机构。探索旅居养老服务新模式,与广东、江西等省份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拓展服务内容。
截至2020年年底,我区婴幼儿托位数为7.5万个,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3.9万张,占总床位数的42.4%。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分解指标要求,2023年广西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17.8万个,护理型床位占比要达到53%。
“十四五”时期,我区如何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我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进一步健全养老托育政策体系。制定广西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在广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重点谋划托育服务发展。出台支持利用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设施的指南,完善建设和运营激励机制。
——保障基本、适度普惠,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通过落实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托育设施“四同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并盘活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各类闲置资源,建设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托幼一体化。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积极性,建设一批普惠性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的服务。
——提高标准、打造示范,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继续开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示范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智慧示范养老院建设、老年人宜居社区命名等活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形成示范效应。
——强化监督、防范风险,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向老年人非法集资、保健品欺诈行为,以及群众关注的养老托育机构运行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和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记者 廖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