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提出,2021年7月1日起,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8月6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对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提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由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设立技工学校、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以及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暂停)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延续认定(国家级)的审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记者注意到,《方案》对办理程序进行了明确,分为申请、告知、承诺和审批四步。同时《方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为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对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的代表机构、中方合作机构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形式,同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管检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记者 叶燕 王培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