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养老事业的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政协委员叶立峰指出,2018年1月石狮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狮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奖励补助标准》,明确房屋自建床位50张(含)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2万元/床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公建民营,租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床位50张(含)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1万元/床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对收住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按年平均实际入住的床位数计,自理老年人2400元/年/床,半护理老年人3600元/年/床,全护理老年人4800元/年/床的标准予以补贴。

叶立峰认为,目前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较多,民间投资活跃,运营成本很高,难以长久支撑养老机构的运转。

为了我市养老机构的良性发展,参照兄弟县区的一些做法,叶立峰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大石狮市养老事业建设多方补助。

一方面,加大床位建设补助政策。鼓励民营医院增设或转型开设养老护理院,给予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并加大扶持补助力度,如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床位一视同仁进行全方位再次补助。另一方面,提高养老补助标准。对于弱势群体的愿意进入专业养老机构的人员给予补贴,如每位老人600元/月,也可鼓励各界慈善人士捐献康复设备给养老机构。

此外,应加强监管资金,及时拨款到位帮助养老机构的良性运营。(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晴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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