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贵州省“放管服”改革,落实好省公安厅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部署要求,便利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我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工作于7月22日启动。
贵州省户籍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在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可领取证件。
年满16周岁公民需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父母)陪同申领人申请,监护人(父母)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户籍未登记与申领人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领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据悉,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不收取工本费。(记者 何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