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军区动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

记者了解到,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助、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等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

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

其中,对今年新失业的,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助政策,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除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外,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记者唐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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