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监管,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度,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质、教师资质、收费价格标准和预收费监管账户等信息公示公开落实情况,以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执行情况和预收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

各市县(区)要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查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的行为。同时,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防面向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公布和宣传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要壮大监督力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等作为社会监督员,丰富线索获取来源。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对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对证照齐全但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提出立整立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此外,要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将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记者陈蔚林通讯员刘晓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