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以来,按照市政务服务办统一要求,天津市人社系统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场所全部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其中,市人社局所属市社保中心、北方人才市场、市人社执法总队、市仲裁院4个窗口单位和21个区(含功能区)的政务服务场所均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市人社系统实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覆盖。
各窗口单位高度重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均选派业务骨干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人接待,北方人才市场还安排大厅值班主任统筹协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工作。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职责是:
现场解答群众企业关于政策、经办等方面的问题;
接待群众企业投诉,解决政务服务场所内企业群众反映的非个人原因导致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办得慢等问题;
收集优化流程要件、完善政策措施等意见建议,提高为企业群众办成事的水平和质量。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原则上不得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企业说“不”,确需给予否定答复的,按照层级请示后再行作出,并耐心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为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均设有统一标识和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提醒标识。(记者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