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各区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试运行期于8月31日结束,服务窗口正常运行,进行常态化受理业务,广大群众可正常提交材料申请安居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海口积极推动安居房线上申请功能上线,预计9月下旬可实现安居房申请网上办理。

自2021年5月7日起,海口市试点启动安居房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各区安居型商品住房服务窗口试运行期延长至8月31日。9月1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服务窗口试运行期满后仍正常运行,面向广大市民受理安居房申请,广大市民可合理安排时间,到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即可。

同时,为了更方便群众办理安居房申请业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海口市积极推动安居房申请实现线上办理,目前由市政务管理局积极筹备中,预计本月下旬就能上线安居房线上申请功能,市民足不出户就可轻松办理业务。安居房申请业务实现线上线下办理后,市民可以选择到窗口或线上两种渠道办理,更加便民。

据悉,目前,海口市住建局正在加紧制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轮候与配售管理办法》,将根据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对象家庭落户时间、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等多重因素合理确定轮候规则和轮候顺序。根据《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仅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安居房配售: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或者属于优抚对象的;其他依规定可优先安排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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