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获悉,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水利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为突出的矛盾。《意见》明确,到2025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6,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增加到20亿立方米,县(区)级行政区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到2030年,流域内各区域用水效率达到国际类似地区先进水平,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意见》强调,要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深度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生活节水,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强化节水监督考核结果运用。2025年前,新建火电、钢铁、化工、建材等工业和机关、学校、宾馆等服务业项目全部达到国家定额先进值标准。按照“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原则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火电、钢铁、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8%以上。地级以上城市政府机构率先建成节水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力争全面建成节水高校。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在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1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用水审计。节水考核结果与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将不得列入水利部拟予激励的地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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