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十四五”期间,我省计划在全省开展“儿童之家”示范性项目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安排585个“儿童之家”示范点项目,以村(居)为依托,以维护儿童权益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明确“儿童之家”管理、宣教、关爱、保护四大功能,同时多渠道争取资源培育和发展本省各村(居)儿童主任队伍,夯实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础,切实打通为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马丽雅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儿童福利制度,推动提高孤弃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做好儿童福利与社会救助政策的进一步有效衔接,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和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服务人才培训,建立健全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提升全省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同时,推动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进一步升级转型和融合发展,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和功能,发挥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龙头”作用,推进市(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做好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康复相关工作,鼓励对重度残疾儿童进行跨地区集中养育,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并向其他儿童福利机构内长期监护儿童提供特教、医疗、康复等服务。
此外,规范国内收养,进一步规范完善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收养评估标准,全面实施开展收养评估工作;优化登记服务,规范登记管理和接待流程,提高收养登记服务质量;探索儿童收养工作部门协同机制,有效处理收养疑难问题,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记者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