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淮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市在全省率先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试行歇业改革,出台了《淮北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这样能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降低其维持成本,有利于助企纾困。”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办法》,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可申请歇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市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歇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歇业,只需要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信用承诺书三份材料,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公示即可完成。
《办法》规定了歇业终止程序。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终止歇业登记。市场主体拟提前恢复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恢复经营活动前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终止歇业登记。市场主体超过3年不主动终止歇业的,视为终止歇业。
市场主体持《淮北市市场主体终止歇业登记申请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向登记机关提出歇业终止。经审核同意终止歇业的,制作《终止歇业通知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终止等信息。(记者 丁贤飞 通讯员 胡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