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明确,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

《清单》围绕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全省要素类普适性管控要求、五大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陆域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6大方面,细化具体管控目标等内容。

针对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关于空间布局的约束,《清单》明确数项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其中包括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破坏性强、超出工程区承载能力的围填海造地项目建设,防止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在全省要素类普适性管控要求方面,《清单》将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单列为一种类型,确定4类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以及9类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此外,在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方面,《清单》结合各市县的区位特点、发展定位与目标、发展现状及问题、区域环境目标、管控目标等,逐一明确具体内容。

据了解,出台《清单》是海南推动“三线一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开展该项工作对加快推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林道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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