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公路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的通知》,从多方面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出了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10月以来,因受台风天气影响,我省接连遭受大范围连续强降雨,部分公路基础设施出现积水、塌方等水损坏甚至险情,同时多发排水不畅、路面破损严重等影响群众出行问题的投诉。针对以上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事权划分,切实履行好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并加强对所辖范围基层公路管养部门和养护企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保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状况良好。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预判,密切注意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准备;要注重监测,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应急工程或临时性工程措施“强保固通”。对发生灾毁的路段,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有效处置,在加强人员值守和安全巡查的同时,完善标志标识,加强临时安全防护。
《通知》明确,边施工边通车的公路在建项目,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施工中填挖作业可能造成的积水安全隐患和通行不畅等问题,完善排水设施,加强安全指示和保通设施维护。与此同时,要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特别是超工期的项目,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尽早完工通车、交竣工验收并移交养护。(记者陈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