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可办率达到50%以上,此后逐年提升,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可办率、可办事项使用率达到营商环境国内一流的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将组织梳理并集中公布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2022年10月底前,集中公布实施第二批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
“6+1”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列入“零跑动”事项清单
《方案》明确,聚焦省、市、县(区)、乡镇四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等六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6+1”政务服务事项),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到场办理和涉密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原则上全部列入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
《方案》提出,要优化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逐步整合各类单一功能自助终端并提供“24小时不打烊”便利服务,惠及更多申请人自助办理各类高频事项。优化主动办(帮办、代办)服务。聚焦民生高频、特殊群体服务事项,优化主动办服务,对于能够明确办理条件的福利类事项,如老年优待证办理、各种津贴补贴发放,无需申请人发起申报,一旦条件满足自动完成办理。
12月底前公布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
根据《方案》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县政府、各有关单位组织梳理并集中公布实施第一批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2022年10月底前,集中公布实施第二批政务服务“零跑动”事项清单。
2022年4月和2023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将牵头开展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的专项督查,查找问题和短板,督促落实。2023年至2025年,不断完善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的体制机制、标准体系和配套措施,全面规范政务服务“零跑动”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效。(记者林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