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加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方案》针对不同的许可事项,提出了相应的简化要求。其中,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施行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方案》强调,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在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同时,我省将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记者林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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