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知识产权局联合建立了黄河流域九省(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并正式签订《黄河生态经济带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九省(区)知识产权局构建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将在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保护、协作互认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互认机制、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制、重点地理标志保护清单机制,开展跨省(区)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跨区域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发挥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的协同效能。共同推动监管互动、执法互助、信息互通、经验互鉴、优势互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黄河流域九省(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是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黄河生态经济带九省(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协作,破除地区政策壁垒,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效能,共同促进黄河生态经济带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推动黄河流域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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