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海南省商务厅编制的《海南省“十四五”贸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布,“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支持海南特色货物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海南货物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在商品结构方面,海南货物贸易进出口由869.1亿元增长至933亿元,增长7.4%,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进出口总额占比从75.4%、5.0%、19.6%变化为32.6%、33.5%、33.9%,外资、国有和民营外贸主体均衡发展;服务贸易总量实现顺差,“十三五”期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1.9%,服务贸易进出口、出口、进口占全省对外贸易的比重分别从8.6%、10.7%、7.8%提升至16.5%、15.3%、17.1%。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管理制度,支持货物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保税维修、融资租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加工增值内销、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海南特色货物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加快计算机、保险金融、文化娱乐和知识产权使用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大力促进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的数字贸易发展。(记者邝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