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对今冬明春能源保障供应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精准务实施策,确保煤炭、天然气稳定供应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能源安全稳定可靠供应,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进入四季度,山东高度重视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密切跟踪供需形势,提前做好供需研判,建立健全保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

全力推动煤炭增产增供

增加煤炭生产供应。把省内电煤供应作为重中之重,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煤炭企业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和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减少原煤入洗量,提高电煤产量,增加省内电煤供应;统筹安排生产、矿井检修和职工轮休,没有特殊情况不停产,保障煤炭生产持续供应;加快释放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的先进产能。

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按照国家关于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要求,10月15日前,省内发电供热及煤炭企业,在落实好2021年已签订中长期合同基础上,续签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年度中长期合同100%全覆盖;加强省外四季度增补合同跟踪调度,按照“煤电互保”原则,足额兑现2021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供应量,落实电煤资源和兑现发运情况;早谋划、早部署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

全力保障电煤运输畅通。主动与国家相关部门单位汇报对接,积极争取铁路运力支持;统筹安排运输资源,对管辖内电煤运输全力保障,跨局运输及时报国铁集团帮助协调保障;严格执行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运煤车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予限制的政策要求;组建电煤运输应急保障车队,统筹做好公路、水运的协调,提高运力保障;鼓励引导企业有序进口煤炭资源,做好水运煤炭服务保障工作。

全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提升电力供应能力。加强电力生产调度,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有序开展设备设施检修,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强化机组运行考核,落实机组检修联审机制,严格发电机组降出力运行管理;加快新建机组启动调试,确保按期投产,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积极与西北、东北等送电省份沟通对接,推动送电省份落实跨省跨区送电协议和市场化交易;组织开展外电通道富裕可用空间市场化交易,尽力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及电网公司沟通交流,争取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电力支援。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根据“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原则,规范执行有序用电,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等优先购电用户电力供应,重点压限高耗能、高排放以及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严格落实增量配网企业同等压限责任;结合电力用户行业类别、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等,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有序用电要做到事前告知,坚决杜绝违规拉闸限电。具备自发自用能力的企业,按调度指令最大限度增加发电出力,原则上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不得用网电。

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超前研判形势,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电力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围绕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等极端情况,健全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备足应急物资;针对供电薄弱地区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做到科学决策、及时响应、快速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守住民生用电和电网安全运行底线,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满足全省用气需求

加大气源供应保障。加强与三大油气公司、国家管网公司对接,增加气源供应,切实保障全省用气需求;动态签订补充供气协议,组织三大油气公司与各市城燃企业对接,落实具体合同气量;抓紧完善注气计划,确保供暖季前省内已建成投运的储气设施“应储尽储”。

加快推进储气能力建设。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储气设施项目建设,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推动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加快推进规划建设已开工项目,尽早建成投运;积极推进沿海LNG储气设施建设,获取长期储气能力;持续通过合建、代建、租赁、购买服务或增加LNG罐箱等方式,完成过渡期储气能力目标任务。

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按照优先保障民生用气要求,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动态调整可中断用户清单,落实到具体企业,一旦出现短供、断供风险,有序采取“压非保民”措施。(记者 张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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