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期以来,各地在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过程中,认真谋划加强种质资源库建设,但个别地方也出现了脱离实际、重复建设等倾向,要科学规划、统筹布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种质资源库建设。

《通知》要求,落实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实行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综合考虑资源富集度、生态适应性和功能匹配性等因素,突出长期性、科学性和公益性战略定位,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确定了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布局。其中,农作物方面,重点是建立以国家农作物长期库为核心,复份库、中期库、种质圃和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为依托的保护体系;畜禽方面,重点是构建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区域级基因库、活体保种场保护区三道保护屏障;渔业方面,重点是健全由国家海洋渔业和淡水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水产种质资源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等组成的保护体系;农业微生物方面,重点是建设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确定具有重要研究和利用价值的特色微生物种质资源保藏主体。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依托布局在本地的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及省里现有相关工作基础,按照确有必要、条件具备、规模适度、避免重复的原则,科学研究确定当地种质资源库布局,实现与国家种质资源库布局的有效衔接,相得益彰。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省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保护主体三方责任。要构建多层次保护机制,鼓励支持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及个人参与保护利用农业种质资源。要强化多渠道政策保障,从运行保障、科技研发、项目用地、环境保护等多方面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要推进多元化共享利用,积极培育地方特色品种,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据了解,截至目前,农作物方面已全部完成2323个县的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畜禽方面行政村普查覆盖率达97.6%,水产方面普查覆盖率超过95%,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已于9月份完成建设,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7月份已批准立项,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10月份已投入运行。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升级改造有关工作也开始启动。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新库总容量达150万份,保存能力居世界第一,可以满足今后50年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安全保存、鉴定挖掘和新品种培育等重大需求。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体系涵盖了1个长期库、1个复份库、10个中期库和43个种质圃。长期库就是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新库,主要负责长期战略保存的任务,是保存体系的核心;复份库建在青海,承担着备份保存任务;中期库分布在北京、黑龙江、河南等8个省市,负责对外分发共享,以及向长期库、复份库输送资源;种质圃则布局在全国38家科研院所和高校,主要是解决果树等无性繁殖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问题。(记者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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