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措施支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年度排名前5市县各奖励500万元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各市县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激励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2021年度起我省每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排名前5的市县,每个市县给予500万元奖励。
该细则所称海南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奖励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奖励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排名靠前市县的资金。
每年下半年,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本年度市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年度评估。评估工作包括建立评价体系、市县填报数据、企业问卷调查、市县实地调研等程序。评估结束后,由省工信厅将评估结果报送省财政厅。
对2021年度起每年排名前5名的市县,将分别获得500万元奖励,该奖励资金将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能力提升。
我省还将支持市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支持市县开展政策宣传、运行监测、减负调查、管理咨询、创新赋能、创业辅导、企业管理、投融资、上市辅导、人力资源、育才引才、市场拓展、商业策划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以完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同时支持市县构建从“创新型企业”到“单项冠军”发展的梯度企业培育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市县为“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支持为列入“小升规”重点培育库的企业实施精准对接服务,做好升规纳统服务。此外还包括支持市县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中小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协作以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