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有关部门解读《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织密织牢住房保障兜底网络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的目标举措,引发各界关注。

未来,海南将构建怎样的住房保障体系?如何处理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关系?又有哪些保障政策和举措?5月16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各界关注的问题给予解读。

把安居房打造成为海南特色住房制度的压舱石

《意见》旨在明确海南自贸港未来一段时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确定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方向。这个方向是什么?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积卫解释,我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以发展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为着力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建立起制度健全、保障精准、管理规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

“在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上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解决改善型住房需求上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在解决投机炒房问题上发挥制度遏制作用。”对海南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思路,陈积卫表示。

2018年以来,随着国家住房政策调整,我省基本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021年底,我省通过省人大立法方式,将安居房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性住房,安居房成为目前我省唯一一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要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建设安居房25万套;逐步实现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我省将着力把安居房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住房制度的压舱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招才引智的吸铁石。”省住建厅总工程师林诗辉表示。

对未来海南如何处理住房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林诗辉说,我省在大幅提升住房保障能力,解决好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也会根据人民群众对追求更高品质、更美好生活的需求,合理确定市场化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继续有计划、有节奏地增加市场化商品住房供给,满足老百姓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过住房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相互补充、互为支撑,以及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的合理搭配、持续供给,能更好地解决我省住房供需两侧的结构性矛盾,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平抑市场价格,促进市场稳定。”林诗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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