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三届江苏省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届江苏省文明家庭推选工作。
根据《江苏省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省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包括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8个方面内容。同时,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推荐为第三届江苏省文明家庭: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违法违纪;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家庭成员一半以上不在江苏省生活居住;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据悉,各地将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接受各界群众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家庭。推选过程中,将征求拟推荐候选家庭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以及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核查有无“一票否决”问题。省主办单位经审核把关、征求意见、媒体公示,报省文明委领导审定后,拟命名100户左右第三届江苏省文明家庭。(通讯员 顾越 记者 王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