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构建有梯度多层次广覆盖住房保障机制
日前,《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将构建什么样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哪些亮点?如何落实?就一系列问题,近日,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
问:海南此次出台《意见》有何亮点?
答:《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将构建完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新的发展形势下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强化制度集成创新,健全住房保障方式,处理好政策与市场的关系,在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上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解决改善型住房需要上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在解决投机炒房问题上发挥制度遏制作用,逐步建立起制度健全、保障精准、管理规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请问为什么确定重点发展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答:此次出台《意见》,之所以确定重点发展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是为了立足新形势下海南住房保障工作实际需要,精准施策,解决不同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通过发展安居房,帮助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群体拥有产权住房;通过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实行公租房保障,努力做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通过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解决城市中心区域集中连片、环境脏乱差的棚户区人居环境问题和垦区危房问题,以此形成有梯度、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机制,在解决基本居住问题上满足老百姓多样化需求,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问:请问该《意见》在完善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制定、体系设计、配套政策健全、运行管理等方面,都有什么特点?
答:《意见》在目标任务制定上,提出“十四五”期间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问题,这是综合考虑我省现有住房供给和需求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和引进人才规划目标等因素,并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为重要依据确定的,体现出了以民为本、科学务实的特点。在体系设计上,提出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既对接了国家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又体现了海南在安居房发展方面的独创性,体现了上下联动的特点。在配套政策上,对近年来我省住房保障领域的土地、财政、税务、金融等政策做了系统梳理,既有归纳也有突破,体现了政策集成创新的特点。在运行管理方面,提出成立省和市县两级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统筹层级,完善了工作责任体系,为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问:请问下一步海南应该重点抓好哪些工作,以切实贯彻落实《意见》,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
答: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政策配套上下深功夫。以《意见》构建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基础,抓紧研究制定出台我省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方面具体政策文件,指导市县制定本地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真正落地。二是在项目推进上下硬功夫。坚持“项目为王”的理念,完善工作协调和督导机制,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尽早形成保障性住房的规模化供给。三是在深入宣传发动上下大功夫。持续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和政策宣传贯彻工作。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发企业做好住房保障政策解读、项目建设宣传报道、保障成效展示等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住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