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提出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优先发展能够丰富海南博物馆门类、体现区域特色、行业特性以及民族(民俗)文化的各类非国有博物馆,海南将在土地供应、场馆扶持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新建、改扩建非国有博物馆最高补贴2000万元。
非国有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由社会力量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对于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海南省博物馆事业发展、丰富博物馆门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向文物文化领域聚集,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土地保障方面,非国有博物馆经海南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非营利性项目的,可按照国家划拨用地目录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作价出资、招拍挂等方式供地,鼓励利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
关于博物馆的设立地点,海南鼓励各市县利用古村落、古建筑、景点景区集中设立非国有博物馆,鼓励利用工业楼宇、废弃工厂、商业建筑群等集中建设非国有博物馆。海南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举办面向全球的临时展览、全国性展览和世界性巡展,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引进境外专题展览。允许境外文物艺术品在办理完成保税出区手续的状态下,参加国内展会。
海南对于兴办博物馆将给予建设补贴,新建、改扩建非国有博物馆出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海南相关建设标准认定,符合开放条件的,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出资总额5%的一次性项目建设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中,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一次性补贴80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万元。
海南鼓励龙头企业开办行业博物馆,并提出将建立非国有博物馆专家治理模式,非国有博物馆专业委员会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高水平文博智库,定期举办文博高峰论坛。该意见自3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