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履行昆明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使命,3月18日起,“昆明警方发布”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昆明公安在行动”系列报道,聚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动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全市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昆明公安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结合全国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融合“情指勤督舆”一体化警务实战机制改革,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交巡所”职能融合。
厘清思路、明确目标,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稳步推进
交巡警执勤场景 昆明警方 供图
坚持“四个原则”工作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聚焦基层所队急需破解的堵点痛点问题,把“交巡所”职能融合贯穿深化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全过程。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实战”原则,建立适应社会治安特点规律、形势演变和现代警务发展趋势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符合昆明公安实际的融合模式。坚持“求真务实、循序渐进”原则,以解决高峰勤务、重大敏感警情处置、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街面警情压降等“瓶颈”为突破口,不断探索职能融合的有效路径。坚持“警种管建、属地主战”原则,明晰界定属地和警种职责分工,确保警务勤务模式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
明确“三个阶段”推进步骤。按照“定位明晰、资源整合、精简高效、服务实战”思路,制定下发《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推进“交巡所”职能融合指导意见》,明确在2021年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交巡所”职能融合工作机制和勤务模式,总结固化经验,启动全市改革。
2022年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交巡所”职能融合工作模式,总结提炼经验、挖掘典型案例、打造亮点品牌。2023年持续完善“交巡所”一体化实战指挥、多警种联勤联动、多要素合成作战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规模化集群效应,为全省乃至全国改革积累经验、形成示范、打造样板。
强化组织、明确职责,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权责清晰
交巡警执勤场景 昆明警方 供图
建强指挥体系。按照扁平化、精准化、实战化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情指中心之间、情指中心与派出所勤务指挥室之间、情指中心与警种之间的指调关系,不断消除制约改革的堵点难点。探索建立分县局综合情指中心,建立警种联席值守机制,合理赋权,明确分工,打造高效权威综合指挥中枢,形成全环节“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紧密有序、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明确属地公安与警种融合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勤务规范等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基础职能融合、街面警力整合。围绕“业务、勤务、装备、管理、制度、考核”等核心要素,厘清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治安警的权责范围,做到职能摆布均匀、权责基本平衡。坚持“一警多能、主动作为”的工作思路,制定《“交巡所”职能融合职责任务清单》,确保职能融合过程工作定位精准、任务流转顺畅、层级责任压实。
调整勤务、完善制度,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规范有序
交巡警执勤场景 昆明警方 供图
调整勤务模式。分级建立合成作战勤务模式,建立推行网格化责任区勤务机制,组建警种融合联勤联动最小作战单元,确保勤务响应及时高效。统筹部署交警、巡特警、派出所骑巡小组,相互补位、叠加防控,不断优化圈层防控、重大突发案事件封控、重点部位查控和高峰时段治安、交通管控等勤务机制,有效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控制力和交通疏导率。
完善工作规范。围绕职能职责、勤务模式、日常管理、装备保障、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逐一制定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流程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围绕“交通警情、治安警情、突发事件、专项工作”等逐一制定接处警规范和应急处置规范,细化警种之间、上下级之间业务运行规范,明确警情流转、案件处理等各环节责任主体、协作模式、交接程序,确保业务流转全闭环。
优化保障、科学考核,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支撑有力
优化保障机制。加强科技支撑,依托“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改革,丰富完善接处警、应急指挥、态势感知、警务质态监管、警情智能分析等功能模块,确保形成体系顺畅、业务闭环、快速反应、高效指挥的保障局面。加强基础保障,在政策、场地、资金、系统、装备保障方面予以倾斜。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言法语、装备使用、查缉盘查等基础业务交叉教学培训。
科学管理考核。科学制定考核办法,整合职能融合各环节探索推行“一表考”,大力推行“情指三单”监督模式,提高考核“指挥棒”的工作质效。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大胆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与各级领导班子考核挂钩,与民警职务晋升、表彰奖励挂钩,营造“真抓实干、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云南网记者 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