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公告,告知李钟飞、郑先成等9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意味着该案已由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公告称,犯罪嫌疑人李钟飞、郑先成等9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已由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2年3月16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以李钟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通过贿买公权力、培植黑恶势力和滥用市场管理权、冒用政府行政管理权等手段,非法控制海南省水果、蔬菜批发行业二十余年。
该组织实施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水果、蔬菜流通领域良性竞争格局和当地治安环境,造成当地蔬菜、水果价格畸高,成为多年来社会关切、媒体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民生问题,直接侵害千家万户的“菜篮子”和“钱袋子”,严重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和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且被害人人数众多,本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能逐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
邮寄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人:李燕杰(书记员)
联系电话:0898-6292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