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水利厅获悉,辽宁省日前部署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在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在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部问题清理整治。
据介绍,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保证河道防洪安全的基础,是各级水利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对河湖长制“有能有效”的一次检验。省水利厅要求,各市县成立工作专班和督导检查组,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辽宁省明确,要有效发挥河长作用,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要及时向河长汇报情况,反映问题,有力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在自检自查和对水利部推送图斑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找准原因,为后续依法依规清理整治打好基础。要加快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在2月20日前上报省水利厅。
与此同时,辽宁省水利厅要求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通过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手段推动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将河道管理范围内农业大棚问题纳入此次行动一并清理整治,并借此机会摸清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