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调度会,传达全国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电视电话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据介绍,2021年1至8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10.94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9.5%;全省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2.84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7.3%;全省新筹集公租房4075套,完成年度任务的80.3%;全省发放租赁补贴17929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21.0%,实现了“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开门红”。

会议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利用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应不足,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问题。要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处理好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关系,公租房要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采取有效举措鼓励市场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实施31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21年开工11万套。会议要求,各地要提前启动项目,要求2017年及以前开工未建成项目2021年底前全部基本建成,2018年开工未建成项目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基本建成。各地要加强公租房后期管理,推动公租房信息系统、公租房智能化管理小区等新技术新手段在公租房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摸清本地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及存量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资源,科学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抓紧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明确保障对象准入、退出条件、项目申请条件等。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效率。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税务、电力、金融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要提升质量,切实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科学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尽快形成项目实物工作量。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合理确定租赁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公租房政府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杨林、陈鹏、高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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