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融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十四五”时期,是云南金融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的宝贵机遇期。日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省推进金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将更加注重“精准”。按照《规划》,“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服务业将紧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金融需求,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支持5个万亿产业和8个千亿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规划》明确,支持在滇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深化政金企合作,加大力度吸引金融资源集聚云南;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合规经营、严防风险,与其他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四五”末涉农贷款余额达2万亿元

按照《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金融资源投入保持较快增长,金融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民生福祉的能力不断增强。

预计到2025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达到10%,企业信用贷款占企业贷款比重30%,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15%,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万亿元。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云南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达到2.5万亿元,直接融资占比进一步提高,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合理。

与此同时,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长,到2025年末,上市公司数量排名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相匹配,力争全省上市公司达到100家,力争实现科创板上市零的突破;企业发行债券、票据和利用资产证券化规模扩大,中长期融资占比进一步提高,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规模达到2500亿元。

《规划》还提出,我省将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力争到“十四五”末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金额超过8500亿元。

实施十大金融服务行动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实施十大金融服务行动。

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行动。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融资状况持续改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金融服务行动。力争新增金融资源向“三张牌”领域倾斜,直接融资支持规模不断扩大,保险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金融服务行动。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延链补链强链,使全省现代化产业与金融服务业自身同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新型消费金融服务行动。围绕全省新型消费行动计划,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提高金融对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的新型消费发展的保障水平。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行动。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培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社会民生领域发展金融服务行动。强化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社会民生领域,推进金融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新型城镇化金融服务行动。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和产品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为全省转型城镇化发展全面提速、缩小与全国城镇化发展水平差距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企业上市金融服务行动。保持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扶持政策的连续性,大力发展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品质优良、竞争力强的“云南板块”资本市场。

绿色金融发展行动。加大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云南金融力量。

大力发展数字金融

为积极服务和融入“数字云南”发展战略,《规划》提出,要运用数字技术改进提升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发展,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信息安全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研发及应用,推动数字金融服务向实体经济、理财、教育、医疗、旅游等多场景拓展提升。

其中包括,深化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培育优质金融科技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完善产品供给、丰富服务渠道、降低服务成本、推进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金融科技前沿运用、生活场景开发、风险防控等。

构建数字化金融支付体系。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进数字支付的广泛应用,服务数字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多元化发展、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移动支付协同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统筹推进支付清算、结算等金融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移动支付,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加强银行卡支付清算和人民币国际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升支付效率;推广保险移动展业。

着力强化数字监管。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完善地方金融业态监管平台,加快构建分层次的监管数据架构,丰富风险监测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健全云南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丰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监测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增强风险技防能力,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灾备水平等。(本报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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