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其实不用专门教,有几个胆大的先出去“闯荡”,发了财回来,其他人渐渐就会有样学样,勇敢冲出国门了。你以为励志神话只有现在才有吗?看看这个:“泉州杨客,为海贾十余年……度今有四十万缗(缗,铜钱计量单位,一缗约为一千文)。”四十万缗什么概念?咱以前也说过,南宋年间,整个朝廷因外贸获得的年收入最高达到300万缗,两个数字一比较,可以说这位杨老板完全是个巨富。对了,上一期咱们还说过,有个一穷二白的小伙子“下南洋”,时来运转成了驸马爷。时代在变,但人性没那么容易变,当时人们谈论这些故事,一定跟我们现在说创业必提马云、马化腾一样,充满热情,备受鼓励。

法令

三名富商做保才能踏实“走出去”

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可以“走出去”做生意,这一史实其实挺挑战现代人想象力的。不过,这样的事也就发生在宋代,在唐代,老百姓要想走出本县,都得开“介绍信”(当时称公验),往后到了清代,闭关锁国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乾隆年间,广州十三行商人富甲一方,但只能坐在家里,等外商上门,少有机会“出去转转”。回顾这一段从开放走向封闭,从而错失重大历史机遇的历程,怎能不唏嘘?

广州市舶司“资格最老”

话又说回来,宋代粤商“走出去”做生意,可不是办张“护照”就行的,手续烦琐着呢。按照朝廷规定,商船只能在有设市舶司的港口出海,而且必须申请出港许可证。市舶司是宋朝的地方外贸管理机构,除了收取关税,还有接待外商,检查商货,以及颁发与商船出港许可证等权力,建在广州的市舶司又称广南东路市舶司,在全国十来个市舶司中资历最老,它建于开宝四年(公元971年),比宋朝第二个市舶司——杭州市舶司早了16年,比后来鼎鼎大名的泉州市舶司更早了100多年,话说中国古代第一部外贸管理法规就是在广州“出生”的,史称《广州市舶条》,颁布于1080年。所以,粤商“走出去”做生意,条件还是要有利很多,因为市舶司就在家门口。

商船出海须交“货物清单”

商人申请出口许可证,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打个比方,假如你穿越回去,成了一名大商人,想学隔壁张老三的样儿,从西村窑采购一大批外销瓷器,贩到东南亚某个风景如画的岛上去,发财之余,顺便欣赏一下无敌海景和奔放的土著舞蹈。首先,你得开一个清单给官府备案,目的地是哪儿,带了哪些货物,船是自己的还是租来的,船长是谁(当时称纲首),船员有多少个……都要说清楚;接着,你还得找三个富商,为你做保人,担保你不夹带兵器等违禁物品,倘若你暗戳戳夹带违禁“私货”,官府就可以找保人算账。这些事办妥,你就可以去市舶司申请“公凭”(出港许可证)了,市舶司的官员检查后确认商货与文件记载的一致,大笔一挥,签发“公凭”,你就可以名正言顺“走出去”了。当然,那个时候私自出海的商人也不是没有,毕竟海岸线那么长,总能找到漏洞。不过,一旦被官兵抓到,就只有吃牢饭的份了,如果随船悄悄携带违禁品,超过一定数量,就要面临“弃市”的处罚,换言之,就是当街斩首,连小命都保不住。

返航

不回出发港或要吃牢饭

拿到了“公凭”,你还得好好看清楚,“公凭”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返航时你必须“赴本州市舶务抽解,不得隐匿逃越”,否则就要按律治罪,至于到底是流放还是坐牢,就要看具体情节了。朝廷知道,没人会傻到空船返航,一定会采购大量异域商品,回国销售,所以先把收税的事给敲定了。

运货返航“抽解”交税

“公凭”中的“抽解”一词,就是指从一船货物中抽出一定比例,相当于交进口税。此外,如果你从国外运回了“朝廷专卖”的奢侈品,就只能卖给市舶司。朝廷以“官价”收购,转手再以高价卖出,一进一出,获利丰厚,当然,到你手里的利润肯定就“缩水”了。

应对之道也不是没有。拿象牙来说,按照朝廷的规定,3米以上的属朝廷专卖,3米以下的可以自由买卖,一些聪明人就采购小一点的象牙,或者把大象牙一掰,变成两截,就可免于以“官价”出售了。反正,身处士农工商的等级社会,身份最低的商人,就是要开动脑筋,在夹缝里寻求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碰上海盗,凶多吉少

一纸“公凭”拿到手,满载货物的商船就可以出海了。不过,虽说“走出去”的商业前景可期,宋代商船的制造技术在当时又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载重动不动就达两三百吨,可容纳几百号人,船上甚至还可以养猪酿酒,供应大家一路的吃喝。

不过,海上航程毕竟十分凶险,飓风、海盗、礁石……都有可能导致船毁人亡。名闻遐迩的“南海一号”就是其中一个不幸的例子。由此可见,一千多年前就敢“走出去”闯荡商海的粤商,其勇气多么令人敬佩!(王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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